瑞河兰乔社区党费收缴情况
安组字〔2021〕10号
中共廊坊市安次区委组织部
关于对全区党组织2021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测算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廊坊高新区党工委,龙河高新区党工委,区委区直工委,区委“两新”工委,区委教育工委:
为进一步落实党费收缴工作纪律,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17〕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所辖全体党员2021年度应交党费情况进行测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算范围
组织关系在我区的所有党员(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测算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测算基数进行党费测算。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费测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测算基数。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加班补贴以及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测算基数。
2、党员应交纳党费的测算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月工资收入的0.5%测算;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月工资收入的1%测算;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月工资收入的1.5%测算;10000元以上者,按月工资收入的2%测算。
3、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测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测算基数,参照上述第2条规定测算党费。
4、不按月取得收入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自觉、主动的原则办理。要以党员本人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为测算基数,参照上述第2条规定测算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测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月收入的0.5%测算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月收入的1%测算党费。组织关系转到农村、社区的离退休党员,严格按照本条规定测算党费。
6、在农村中只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一般按每月0.2元—1元交纳党费;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及从事其他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实事求是地申报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第2条规定测算党费;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测算党费的办法测算党费。
7、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按每月0.2元交纳党费。毕业后 未就业的学生党员测算党费,可参照在校学生党员测算党费的标准执行。
8、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三、相关要求
1、党支部要按照每名党员的收入情况,对照测算标准,对每名党员应缴党费数额进行测算,务必做到应测尽测、数据准确,如实填写《党(工)委2021年度应缴党费测算汇总表》《党支部2021年度月应缴党费测算明细表》;如存在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应经个人申请、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方可少交、免交或缓交党费,相关申报材料与其他党员党费测算数据合并后,作为本单位年度应缴党费测算数。
2、各党(工)委在组织好本年度应缴党费测算工作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测算结果收取党员党费,认真落实《关于在党员交纳党费工作中实行登记制度的通知》(安组字〔2018〕7号)要求,抓好《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党费收缴登记表》及《党(工)委2021年度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党支部2021年度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使用,确保数据详实准确。
3、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工)委2021年度应缴党费测算汇总表》《党支部2021年度月应缴党费测算明细表》纸版(盖章)及电子版交区委区直工委汇总(电话:2389669);各乡镇、各街道、廊坊高新区、龙河高新区、“两新”工委、教育工委汇总所辖党支部《党(工)委2021年度应缴党费测算汇总表》《党支部2021年度月应缴党费测算明细表》纸版(盖章)及电子版。各党(工)委于3月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
附件:1、党(工)委2021年度应缴党费测算汇总表
2、党支部2021年度月应缴党费测算明细表
3、党(工)委2021年度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4、党支部2021年度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中共廊坊市安次区委组织部
2021年2月18日
附1
党(工)委2021年度应缴党费测算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瑞河兰乔社区 党(工)委书记签字:
党支部名称 |
党员 总数 |
各月应缴党费总额(元) |
全年应缴党费总额(元) |
瑞河兰乔党支部 |
15 |
374.00 |
44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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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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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00 |
4488.00 |
附2
党支部2021年度月应缴党费测算明细表
党员身份
姓名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不含工人) |
机关工人身份人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企业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从事普通农业生产农民 |
不按月取得收入人员 |
实行年薪制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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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纳党费数 |
月交纳党费测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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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纳党费数 |
月交纳党费测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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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纳党费数 |
月交纳党费测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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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纳党费数 |
月交纳党费测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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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纳党费数 |
月交纳党费测算基数 |
月交纳党费数 |
月交纳党费测算基数 |
月交纳党费数 |
月交纳党费测算基数 |
月交纳党费数 |
月交纳党费测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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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部分 |
活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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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工资 |
级别工资 |
津贴补贴 |
岗位工资 |
等级工资 |
津贴补贴 |
岗位工资 |
薪级工资 |
绩效工资 |
津贴补贴 |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奖金 |
绩 效 工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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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娜 |
4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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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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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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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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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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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少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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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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