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本质规定及其内在逻辑
发布于: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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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 作者:徐秦法
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其内核与实质必须是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与实践逻辑而展开,而非对一般意义上的“信仰”的抽象泛化确认,更不是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相悖的诸种混杂宗教信仰的宣扬。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使受教育者能够在人类信仰的宏大谱系中,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本质内蕴,厘清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价值立场和理论边界,科学地甄别一切非马克思主义信仰之荒谬,彰显马克思主义信仰之科学性与真理性,充分释放出马克思主义信仰内具的批判力与解放力,从而让受教育者实现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和实践的自觉,增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实践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路向与实践路径,从根本上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自信。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从其实施方案与具体展开的路向来看,具有两个基本维度: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其中,理论维度的教育,其目的是全面、准确而深刻地掌握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维度的教育,其根本目的在于从历史和现实相统一的视角,检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历史渊源、现实遭遇与困境,以及未来的光明前途,由此自觉地坚守与践行马克思主义信仰。这两个基本的维度,既承载着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本质内涵,亦构成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主要内容与逻辑,更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实施的路径以及检验其效果的两个基本层面,从而真正彰显马克思主义信仰所具有的科学真理性与实践性品质。
一、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本质上是以马克思主义信仰为内容与主旨,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本质、特征及其思维逻辑的正确把握与认知,全面而深刻地透视其信仰理论支撑中所蕴含的独特价值立场、思想方法论,提升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论的认知程度,引导人们自觉坚持和贯彻这一思想价值原则和方法论,去审视、判断信仰体系中各种不同信仰的实质,进而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批判与改造其“现实生活”,从而超越“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对抗性”关系的生产和社会形态所具有的矛盾和困境,追求“人的解放与自由”,实现以幸福生活为根本的价值旨归。所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就是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追求和传播,充分展现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以“现实生活”为支点,以“幸福生活”为价值指向的独特信仰,其内蕴着现实性与未来性,批判性与超越性、整体性与个体性相统一的内在逻辑,凸显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科学性与真理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的高度统一,增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张力与现实征服力,让人民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所提供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一理论“武器”,从而使之成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
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意味着在教育中要做到真学、真信、真行,实现“学”“信”“行”,即“知”“情”“行”的有机统一。通过教育,首先,要让受教育者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解决思想、观念上的“无知”以及由此生成的诸多错误、困惑或疑虑,真正成就受教育者从“无知”到“真知”、从“浅知”到“深知”、从片面到全面的转变,从而把握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实质与精髓,深刻了解支撑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历史与现实生活的支点、理论逻辑的价值原则与方法论的科学性与真理性、批判性与彻底性、现实性与未来性、实然性与应然性的内在高度一致,以及马克思主义信仰内具的广博视野和深厚的人类解放情怀,完成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自我内在变革;其次,在此基础上,受教育者要主动实现自我价值观的革新与转变,实现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深度内化,使受教育者能自觉而真正地从“情感”上认同、赞同、崇尚马克思主义信仰,实现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个体化,这是马克思主义信仰真正“掌握群众”,进而变成“物质力量”最为关键和紧要的环节;最后,在“知”与“信”的基础上,受教育者能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价值立场,自觉遵循、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与思维方式,观察、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并对现实生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出科学的判断,抓住这些问题的本质,然后能够在自己的生活、工作等一系列实践中遵循、贯彻和践行马克思主义信仰,真正完成从思想、观念的革命到行动的自觉,体现出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对于受教育者从“知之”“好之”到“乐之”的深化与提升,达到马克思主义信仰“知”与“行”的统一。所以“学”“信”“行”这三个层面,不仅为我们具体标明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着力点和抓手,也为我们进一步反思和检讨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过程中存在或可能生成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更为我们确立了一条检验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得失成败的尺度与标准。
二、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理论维度
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理论维度,其根本任务是深入探析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真谛,在理论思维和方法论层面厘清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本质特征、价值立场、理论品质,以及在此基础上确立对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念。所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理论向度,从内容上来看,必须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这一核心与关键,揭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理论主体、价值原则、理论旨趣和方法论特质,从而在思想、观念上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维逻辑与理论内涵,树立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以及由此而生成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与非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判断标准,最终从理论与思维的层面,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性与真理性、现实性与未来性原则。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理论向度,就是要从理论层面真正落实与深入了解和把握“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这一总体理论的本质内涵。
第一,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人类解放和追求现实幸福的科学真理。马克思在肯定费尔巴哈对宗教批判的基础上,指出“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生活的矛盾,明确提出其理论的历史任务就在于“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也就是确立人民的现实幸福。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不能指导人们获得现实幸福的一切理论与信仰,都是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信仰,这就从理论旨趣与根本任务上,廓清与明确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真正实质,就是对现实幸福生活的追求。
第二,马克思主义指出了人民获得现实幸福的方法与有效路径。在后宗教解放的路径上,针对人民现实幸福何以可能的问题,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在此,马克思非常明确地表明了人民为了获得现实的幸福,就必须对其生活世界一切“非神圣化的自我异化”予以批判,揭示其“异化”的本质;而“非神圣化的自我异化”,已经不在宗教的世界,不再以“神圣形象”出场,而是我们生活世界中“权利”“权力”的异化,以及“商品”“货币”和“资本”的异化,构成了世俗生活中人的本质力量得以实现的重重阻力。为此,马克思主义理论要完成其本身引导人们追求现实幸福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就不仅要揭示和教导人们不再陷入虚幻幸福的宗教迷途之中,而且要指出和要求人们必须实现“批判的转向”,将批判指向现实生活的异化力量。并在此基础上进而指出:“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这就超越了宗教先验主义、启蒙主义以及狭隘经验主义的理论逻辑,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幸福何以可能,在实现方式和路径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明确的阐释。
第三,马克思主义信仰直面现代生产方式所创造的现实生活诸多矛盾而开启人类的未来。马克思以未来性思维来反观和定位现代生活,从而以着力解决现代社会的矛盾为起点,遵循历史辩证法,构建人类生活的未来性。马克思在阐述自己理论的现实立足点时,明确指出其理论与旧唯物主义根本差异和原则性界限。他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其思维绝不是让现代社会回到前现代,而是要超越内存着各种病态和问题的现代社会,展望人类未来幸福生活的理论。其理论所要结束的是“人类的史前史”,开启真正“人类的社会”。
马克思主义理论承载和呈现的人类社会的未来性,是以剖析现代社会,即以充分肯定资本为主导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为前提,深度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具有的内在对抗性矛盾,从而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被替代的历史逻辑。所以,马克思主义信仰获得真切而深厚的现实性支撑和科学性保障。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立足于现代社会,直面现实生活世界的矛盾,以历史内在规律为根据,其理论所指引的未来性才具有广阔的前景,也才对无数挣扎于现代社会的人们具有真正的解放力和吸引力。这在本质上即是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魅力之所在。更为重要的是,正因为其立足于现代社会,深度揭示了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的内在矛盾以及历史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理论才对“蒲鲁东主义”“魏特林主义”“拉萨尔主义”“巴枯宁主义”,以及“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等各类“反动的社会主义”和“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等形形色色、脱离现实性的“未来主义”具有深刻的批判力。马克思在1843年致阿尔诺德·卢格的信中就指出,这些号称的“共产主义就尤其是一种教条的抽象概念,不过我指的不是某种想象的和可能存在的共产主义,而是如卡贝、德萨米和魏特林等人所讲授的那种实际存在的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本身只不过是受自己的对立面即私有制度影响的人道主义原则的特殊表现。所以,私有制的消灭和共产主义决不是一回事;除了这种共产主义外,同时还出现了另一些如傅立叶、蒲鲁东等人的社会主义学说,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因为这种共产主义本身只不过是社会主义原则的一种特殊的片面的实现”。这也正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未来性,绝非是“乌托邦”式的构想,亦不是对前现代社会“迷恋”而引发的“乡愁”冲动,更不是基于抽象理性主义逻辑的范畴演绎,这就充分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未来性生活牢固的现实性。
第四,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路线,确证、落实与高扬了以人为本的价值主张。马克思主义批判了宗教信仰的神本主义,剔除了人道主义的抽象人性论,批判“拜物教”“拜金主义”以及“‘资本’主义”,其根本的价值原则都是集中于它们以“物”“货币”或“资本”遮蔽了“人”,将人工具化、对象化和客体化,消解了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的主体地位,未能现实地彰显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与价值原则。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遵循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其根本的指向就是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凸显“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价值真理。因此,马克思指出,“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即要把人从压制人的生产“分工”关系中、从异化劳动中,对宰制人的各种关系和制度中,以及从各种错误思想的迷雾中,解放出来,使人真正成为“目的”和生活的主体。
第五,马克思主义从历史现象学的视角,描述了现代社会的真实图景。马克思主义充分揭示了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这不仅为人类追求解放和自由确定了可靠的现实前提,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把握现代社会的内在本质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撑。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这就说明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现代社会,其生产能力的极大提升,直观表现为大量的商品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由此构成了现代社会人与商品的关系的表象,这是社会分工带来的直接效果,也是人类自我解放的历史性前提。伴随着社会分工而产生的社会领域的各种分化,呈现出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相对独立的表象,针对这一表象,马克思揭示道:“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更为深刻的是,现代社会“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所以,使得“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在此,马克思理性而又客观地勾勒与揭示了现代社会生活世界的基本特征,并表达了现代社会是“人对物依赖”的偶然性社会,“偶然的个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所以,他认为,现代社会本质上是一个以“资”为本、以“物”为本,而绝非“以人为本”的社会,生活于现代社会中的“人”的存在与本质,都是被资本、商品规定与宰制。
第六,马克思主义为我们研究现实生活世界,揭示生活世界的本质,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面对“无私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争斗,不偏不倚的科学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以及“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质,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的现实研究生态,要对现代社会的本质、矛盾及其内在变化规律作出客观而深刻的把握,马克思通过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相比较,提出了自己研究现实社会总的方法论原则。
马克思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辨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此,他强调“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就为保证其研究具有客观性提供了原则指导。为了真正体现和贯彻研究的客观性原则,马克思还具体陈述了其研究路向:“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绝不仅以描述方法,保证其研究的客观性原则,而且更是以历史的、发展的、批判的和否定的立场和方法对现实社会进行深刻的、动态的把握,揭示其历史变化的规律,展示其现代社会的未来指向。这样,马克思认识现实社会的辩证思维方式和方法论,为我们审视、判断和把握我们自己的生活世界的本质、变化规律,提供了正确而有效的思想武器,也保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于当代依然具有强劲生命力。
基于以上的分析可见,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理论维度,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内在支撑,其解除了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抽象性和神本主义的价值逻辑,彰显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科学性、现实性、未来性,以及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从而保证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对未来幸福生活追求与信仰的科学性,成为追求自由、解放与幸福的人们的精神引导力量。
三、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实践维度
严格地说,共产主义信仰是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完成其理论维度、理论形态之后的现实生活维度,或实践维度、实践形态。这一维度紧紧围绕“什么是共产主义”以及“共产主义何以可能”这两个基本问题展开,这就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信仰植根于现代生活而展现出来的未来现实生活形态,是马克思追求人的“解放、自由和幸福何以可能”的实践延展和践行,是在宗教解放、政治解放之后,实现人的解放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最为本质的特征就是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确立了科学的唯物史观,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信仰的科学支点。所以,共产主义信仰是基于历史与现实生活自身否定与超越性逻辑,对未来幸福生活的实践形态,必将成为真实的、现实的信仰,这就表明共产主义信仰是以信仰的方式承载着人类超越现代社会的历史与矛盾关系的生活未来形态。在此,我们就必须深入解读“共产主义”的本质内涵,透析共产主义信仰的内在精神。
首先,马克思针对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内在矛盾,即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阐释了共产主义的本质内涵。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异化、奴役,以及人与自然等一切具象性问题,均源起与发端于其制度的本质性矛盾,而更为重要的是在资本的宰制下,“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人丧失其主体地位而沦为获取利润的“工具”。由此,马克思主张,要实现“人的解放”,就必须对私有财产进行积极扬弃,超越对抗性社会,结束人类史前史的生存状况,实现人类和谐、美好的幸福生活。
其次,马克思针对先验主义和乌托邦思维,创造性地提出在共产主义信仰中现实性和未来性、实然和应然的内在统一。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在此,马克思以“不是……不是”双重否定了按照“应然”“应当”的抽象逻辑而确立起来的“状况”和“理想”,不仅批判和否定了康德主客二分的思维原则将“应然”与“实然”割裂,悬空“应然”的错误,也批判和否定了黑格尔将“应然”“应当”建立与理性逻辑的演绎的先验主义,从而强调共产主义“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凸显了共产主义是对“我们来说”,这一方面并非是一个无主体的心理和观念的运动,另一方面,确立和自觉讨论共产主义的“我们”所置身于其中的现代社会、现代生活,这就为讨论共产主义,不仅确立了“主体”,而且确认了时代生活语境。所以,马克思径直地指明共产主义是“我们”对现实生活中的“现存状况”的“消灭”的“现实的运动”,即是我们依据现实生活所提供的条件,对“我们的生活”所进行的历史性超越的内在革命。因此,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信仰,也就消解了“信仰”的终极思维,突出和彰显了共产主义信仰的历史性与过程性,尤其重要的是凸显了对我们置身于其中的现实生活的批判性超越。
结合以上分析,我们必须强调,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具有主体性、历史性和过程性。同时,在此基础上,也突出表达了共产主义在本质上是对“我们的现实生活”的历史性超越。具体而言,马克思强调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在遥远的“未来”,而是在“我们”对当下现实生活的批判与革命之中。所以,我们可以很清楚地洞见,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信仰的生成就在于对现代性生活的批判和革命之中。
最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信仰,是以建立超越对立性、对抗性社会制度的新的“联合体”为目标,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以人为本价值理想的真正现实化。因此,从发展的权利来看,共产主义信仰乃是对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公正的信仰。共产主义信仰,无疑是一场超越自然主义、先验主义的思维和观念的革命。它突出地表现为以现实生活为起始点,遵循历史与生活的内在规律,着力解决现实生活的内在对抗性矛盾,以不断超越“现实生活”为指向,以实现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为价值旨归,由此体现了共产主义信仰区别于其他一切信仰体系的本质分野。
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就是在当代价值、信仰多元化的条件下,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内具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学习、研究和掌握,内化为受教育者主导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确立为价值立场和行动原则,并从“知”“情”“意”“行”等多维度、多层次上实现自觉,由此才能深入透析、甄别各种非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实质,对其进行批判,从而达到积极主动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论原则,观察、分析和把握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作出符合历史和现实的准确判断,并能在行动中自觉坚守和践行马克思主义信仰。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就是坚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的科学与真理的信心,确立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坚定信念,高扬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与现实生命力。
(作者系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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